尽混身解数,都无法说服咏云,原来咏云喜欢粗獷外表、热情奔放的男人,像他们这种斯文有礼的绅士牌,连放在家里仅供摆饰,咏云都看不入眼。
「哇~好敢哦!」瞠目结舌的咏云,情不自禁地低呼,眼睛都发亮着。
那名乐手正大方地解着那名粉丝的胸罩,现场的气氛被他吵热到了一个极致:「爱恨分明,为了心所嚮往,不顾一切的…我最喜欢了!」咏云看得眼睛都发直了!原来pub是如此精彩可期的呀!她以后要常来。
那名金发的吉他手,率性地将女粉丝的胸罩掛在脖子上,开始卯足全劲的乐音狂飆,他的热情与感染力,渲染了全场,包括随着音乐摇摆的咏云:「好棒哦!我都不知道世界上有这么带劲的音乐耶!」咏云自小只听过莫札特、巴哈、萧邦,这是她第一次看摇滚乐团现场表演。
「喜欢就常来呀!我给你…」金斯的男友突然登场,站在咏云的身后,对着咏云小巧玲瓏的耳朵,温柔的低声絮语。
「嗯?你谁啊?」咏云回过头看着另一名陌生帅哥登场,有些愕然。
「宝贝~我是leo,我是这里的老闆」leo对着金斯浅浅一笑,交往多年的二人,默契奇佳不需言语,繾綣情意若有似无的漂浮流转着。
「又是一个叫我宝贝的…挖知挖知啦!」咏云百般无奈地轻挥着手,又是一个只能看不能吃的优质帅哥。
当晚咏云被两个帅哥,好生呵护的夹在中间,又是教她跳舞,又是陪她聊天、吃水果的,让其它的女客人是又羡幕又吃醋,多金英俊的店老闆-leo,向来是拒女人于千里之外的,只来过一次的咏云,竟然能一整夜待在leo身边,由着leo对她大献殷勤,还一脸的无奈与不得已。
唉~谁人知道她的心酸啊!那两个美男子若无旁人的眉目传情,简直把她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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