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之后再回头看看,突然觉得:哇,这个剧情真的很合适,这个对手戏很精妙。
对于我来说这也是写作的魅力所在吧,在真正写下来之前自己都未必知道要写什么,写完了之后又会惊讶:这真的是我写出来的东西吗?
比如字渊渟踹弟弟那一章,之前没想让他打人,我希望他是个始终温柔的人。但是我不喜欢男人一直软趴趴的,就像我们所说的,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呢,他就是生气,就是需要发泄。随后这个小片段让我想起来最开始主持那一章的对白,仿佛冥冥之中就替我埋了伏笔。
再比如我现在都印象很深的farewell一章,其实最初只是想写一个温柔的人在这种被抛弃的情况下还是很坚定地在她需要的时候陪伴。顺理成章的,秦复该走了,有这么一个送别的场景,我甚至觉得冗余,只打算一笔带过,但是脑子不受控制在描绘那样的画面:秦复不愿意再回首,更不愿说中文,所以她一定会说“seeyou”。
想到这里,我又觉得这个词太平淡,于是我想到whoisfancy的goodbye(写给初恋的吧?),并不是干脆利落的,一句“goodbye”唱得很缠绵,但是好像又很洒脱。于是我再想到“farewell”,自此开始不受控制想到一首英文诗,aredredrose里“faretheeweelmyonlyluve”,再接下来想到farewellmyconcubine。
离别就该是这样的,它该是痛的“别离”,而不是平淡的“再见”。
我坐在工位上想到这里喉咙就开始泛酸,几乎下一刻就能流泪,所以我坚定了要写下来这个场景的意向。
可能我拙劣的文字并不能让你感受到那种离别的悲伤,但我觉得一定有人能跟我共情。我就要写在艳阳天里的离别。
这篇文修过重发,我知道修文吃力不讨好,即使当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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