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把事做的太绝了。
不然,也会让父母和兄弟姐妹为难。
对于娶妻的人来讲,更是一样。
假设你强取豪夺的对象,是一个看似普普通通的亲戚,但这个亲戚是你妻子的小姑亦或是小姨,真要是因此求到了你妻子的头上,就算事情最后得到了妥善的解决,也会影响到你在亲戚之间的风评,反而是得不偿失的举动。
还不如从一开始就不做。
更何况,又不是吃不上饭了。
无非是挣一万块钱还是五万块钱亦或是十万块钱的问题,只要控制住欲望,挣多少都不影响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供应,甚至能过的相当好。
而且,就算没有亲戚关系。
那些孤儿寡母的,一般来讲,也是家中顶梁柱为了家族捐躯的,先不说家族的高层对这种事查的极严,一但发现,直接拿到祠堂前问罪,也不说袍泽之间的情义,在战场上拼杀出来的交情,远比通过利益凝结出来的交情更靠谱,这要是侵吞了财产,半夜睡醒了都要给自己两个耳光,问问自己是怎么好意思跟一个兄弟的家属抢利益的,甚至可以不考虑后果,比如说,你抢了别人的,在你死后,别人也会抢你的,到时候你的子孙后代被抢只能算是活该,你就算不为你自己考虑,也改为子孙考虑一下,就说在家族中的风评,欺负为家族舍命之人的家属,都会为人不齿。
换句话说,就是被人渐渐孤立。
毕竟,你连这种财产都敢碰。
以后谁还敢托孤给你?
因此,在看似松散的结构下,在看似是以亲戚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中,一样有不可触犯的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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