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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他简直难以相信。
他承认自己是有私心的,拥有普天下男人这种生物共有的劣根性,白月光与朱砂痣两个都要握在手里。
早已下定决心,无论通过什么代价也要及早坐上岳父的位置。
见多了太多高官家里红旗不倒了,外面彩旗飘飘,所以只要等他坐到高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就是把云漪养在身边也能成为光明正大、不容置喙的事实。
这听起来像一条绕路,何不最开始就互诉衷肠,做对大学模范情侣。男人总是既要又要的东西,他既要攀上高枝,替自己的前途借力省力,打算盘打得珠子铛铛响,又希望出自本心的愿望得以实现,美其名曰:不忘初心。
他们还有种自信,秉持着一种观念——女人向他示好就误以为自身魅力无限,这辈子他勾勾手说说好话,她就会回头,上赶着来。
“林宇,林宇?”云漪伸手在林宇面前晃了晃,试图唤醒眼前走神的男人。
“哦哦,我在听。”林宇绷住平静的神情,下一秒攥住云漪的手,攥得紧紧的,目光清澈,“那天晚上我的情绪有些失控,所以对你凶了些。对不起,我只是想要得到你的宽恕。”
看着身穿黑色职业装的林宇,零散的记忆碎片散开,大三时竞选院学生会主席,在两百多人面前一鸣惊人,打破竞选学生会主席得票最多的历史,创造新高。
他现在穿正装跟那时的容颜仪态上没什么区别,只是时光荏苒,坐在台下崇拜的人这时不会自甘蒙蔽双眼。
他明知道伤害她的事是什么,并没有开诚布公,而是草草地用后面斗殴的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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