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避免的会触及封建宗法统治的核心价值。
良贱可以平等,那么贵族和黎庶,宗室和百姓,地主和佃农,嫡嗣和庶孽,依附在金字塔最低端之上的整个大厦,都会被动摇。
如果连社会最底层的贱籍,青楼里的卖身的窑姐,端茶送水的龟公,吹拉弹唱的戏子,任凭打骂的丫鬟,看门护院的家奴,形如牛马的仆工,他们都可以获得和所有人一样的法权。
在国家的强力介入下,粉碎的,又何尝只是主人们作威作福的权力?
在这个家法大于国法的年代,地方主官,以“少讼”为荣,如江西等地,由于百姓识字率高,动辄喜欢打官司,就被官员们冠以“讼民”、“刁民”之称。
主家处置奴仆,属于家法范畴,甚至,在传统的儒家士大夫们看来,最好的社会形态,就是所有纠纷都由宗族解决,啥都不要捅到官府这来。
地方乡老、族长,成为了事实上的“黄四郎”,任你什么县官老爷,都得礼让三分。
而现在,朱由榔却要朝廷站出来
大声的否决
“不,这不是你家的家事,这是国事!”
两百多年后,一名湖南教员在自己家乡的调研报告中这样写道
中国的农民,普遍要受三种压迫,即“寺观、宗教的神权压迫;祠堂宗族的族权压迫;地主劣绅的经济压迫,如果是女性,还要再加上一层夫权压迫。”
资本经济还在萌芽之际,朱由榔现在还没有本事,向最核心的地主阶级的绝对统治开刀,那便只能先向依附于其上的两层,加以打击和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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