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走进巷子,我的心跳逐渐加速,梁以默写的那张纸拧在手中都皱了。听了梁以默的话,我才知道魏旭齐这几些都在忙搬家的事,直到手机关了,他们才没联系,可是每天他们依旧见得到面,惯例每天都会在梁以默他们租赁的公寓集合写歌谈天,只有我见不到而已。换言之,那三个魔鬼纯粹只想看我乾着急,等我什么时候忍耐不住向他们讨人,又或报警就对了。不过我还是有点担心,会不会这一趟来连面也见不到,因为早已人去楼空。
不过运气好,右转一走进去,远远地我就见到魏旭齐的身影。他恰巧搬了一个小纸箱走了出来,专心地弯腰整理着后车厢,不知是不是太思念他,他整个人好像放大一样在我眼前。魏旭齐穿着一身休间,戴着鸭舌帽,不仅如此,还将外套连帽也给戴上了,再配上墨镜,明显有稍微偽装。我在巷口边走边大唤他的名字,但不知是否他太过专心,连探头瞧瞧都没有。
我深吸一口气,加快步伐走了过去,这时才惊觉,刚刚一路上胡思乱想,却没想到最重要的事,就是我第一句话该说什么。魏旭齐发现了身旁的一双脚,他抬起身来,随即摘下墨镜。望着他的神情,我就知道,他很意外,我的出现显然不在他的搬家行程里。
我嚥了嚥口水,决定不想让自己后悔,压着心跳,鼓足勇气,镇定说了:「阿齐,我想跟你说──我喜欢你。」
我盯着他的脸,期望能发现一丝丝喜悦的神情。可是没有。魏旭齐微微瞇了眼,好似我刚才说的是火星话。一瞬间,我的心盪在谷底,我为什么会以为他会欣喜,这么久了,我无视他的感情,凭什么我该认定他听了我的告白会开心。一时间各种感觉涌了上来,我尷尬地站在原处,面对的却是一个无动于衷的男人,我还要继续丢脸多久。
在我转身想跑时,魏旭齐忽然抓着我的手,我回头想听他到底要说什么,却见他将外套连帽放了下来,取出两耳里的东西,「对不起,我忘了摘耳机,你刚刚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就这样,我像刚刚充饱气的气球,倒楣地碰上一支针把我给刺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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