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白酒焖鸡,一家三口醉了一整个下午。前几日,朋友将这件事当作笑话讲给林誉之听,并劝告他,最好把这瓶酒封存,因为太容易醉人,谨慎饮用。
林誉之很少会体验醉酒的感觉,上次还是林格刚提出分手那日,他难以接受,独自借酒浇愁——若不是路毅重闯入,他就已经因为酒精中毒而死在有她的城市。
他叫:“格格。”
林格转过身,她感觉自己要掉下沙发了,房间中温度不高,低到像是有人故意调低了总控的温度。她下意识往热源处靠近,额头撞到什么东西,她好奇,抬手摸了摸。
嘴巴先于脑子开口。
“这是什么?”
林誉之说:“我的胸,肌。”
“喔喔,”林格说,“对不起,哥哥的胸肌,撞到你了,对不起。”
这样讲着,她抱歉地伸手摸了摸:“呼噜呼噜,吓不着。”
然后又认真地看林誉之:“要不要,你也撞下我的胸,肌?我的胸肌也蛮好看的。”
林誉之闭上眼,叹:“……真不敢相信,你在其他人面前喝醉了什么样。”
林格还在尝试进行礼貌的邀请,她牵了林誉之的手,想让他触碰自己;林誉之不会占酒鬼的便宜,他更乐意被眼前的酒鬼占便宜。将手抽离,久不沾妹味的林誉之,不得不将林格的衣领掩紧,以免自己看到不该看的东西:“……格格。”
林誉之确认她真的醉了。
她微醺时还有一些理智,只会抱着他亲亲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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