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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辞嗤笑她的天真,讽刺道:“也是,攀上衡王之女,算他飞上枝头了。”
他脸上的道疤在提到“衡王”时愈发狰狞可怖,眸子里藏着不被人发现的暗恨。
叶可卿的眸光黯淡下来。
卫辞没有多说什么,倒是靠近了些,替她吹掉头上的薄雪,随后用一种寂寥的语气道:“我捡到你时也是这般的大雪,你说,以后要嫁给我做我娘子,我便从边关带着你来了京城。”
“童言无忌。”叶可卿干笑两声,“况且,不是我说的。”
卫辞又道:“可我身负血海深仇,并不为所动,即便后来你说你失忆了,我也不甚在意,甚至为自己孑然一身、了无牵挂而高兴。”
叶可卿只当他把自己当作原身的替身,没有接话,至于什么血海深仇,不该问的别问。
“可是,以前你总绕在我身边,像个小太阳一样,不厌其烦地叫“哥哥”,现在却是对着别人如此,我竟吃味起来。”
他怀念地语气愈发温柔。
“小东西,你还记得你借尸还魂,却不记得是我将你养大的吗?”
“轰”地一声,叶可卿的脑子迸发出一道白光,似乎有一个声音,遥遥地唤她“二丫”。
叶可卿一直以为自己穿到小乞丐身上不过半年,原来已经十几年了,她当日竟是真的失忆。
“当真一点都不记得?”卫辞自嘲地勾了勾唇,“也罢,过往就当是黄粱一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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