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回:“以刑事居多吧,时间跨度是十六年。”
“这么久啊?”
唐蕴入行以来极少碰到时间跨度这么长的案件,时间久就意味着原始证据保存完好的可能性很低,而且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都有诉讼时效的规定,有些案子过了追诉时效法院就不予受理了。
“具体说说什么情况吧。”
匡延赫直接了当地弹了个语音给唐蕴,没有半句客套,仿佛他们已经认识了很久一样。
“当事人甲,他在十六年前曾多次性侵邻居家8岁的女儿乙,后又因为赌博欠下大量赌债,决定实施盗窃。
某个雨夜,甲趁邻居不在家,潜入她家偷走了大量现金和黄金,价值三十万,但没想到女主人丙因为临时有事而返回家中,甲在情急之下往丙的腹部连捅数刀,随后逃走,丙被下班回家的丈夫丁送去医院,但那天的雨太大了,丈夫丁的汽车在半路上遭遇意外,丙还是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
他这种“甲乙丙丁”式的代称,以及动不动就出故障的车,五毒俱全的嫌疑人,让唐蕴觉得自己仿佛在备战噩梦般的司法考试。
感觉他下一个问题就要问,那么丙的死亡和甲有没有因果关系?
唐蕴的眉头不自觉地皱起,随手切入备忘录,无比认真地记录案情重点。
假设当时的死亡报告可以证明,丙的死亡与中途的意外没有关联,那甲的行为大概率会被定性为入室盗窃和故意杀人,后者的追诉期长达二十年,还没过时效。
这搞不好是个能在法学界掀起轩然大波的大案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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