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处地表达喜欢,又不显得轻浮。
沈则琛想起自己以前明明能很自然地看着季倾羽换衣服,因为人靠衣装,无非就是一个换掉外在装饰的过程,他的心里从未涌起过什么异样的感觉。
可现在仅仅是因为无心的一句话,他和季倾羽都能浮想联翩产生误解,太过喜欢的表现是太过在意。
但沈则琛并不讨厌这种感觉。
步入社会前他埋头于学习,几乎从来不在意外界的任何事物;步入社会后他埋头于工作,因为弟弟出了事,所以又将工作的地点转移到了舞台上,满心满眼都是舞台。
现在他却想满心满眼都是季倾羽。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太过于好,好到让他有些忘乎所以。
季倾羽洗漱完毕,简单地吃了个早饭后就准备出门,出门前忽然又不乐意起来,摇着沈则琛的胳膊撒娇道:“哥哥,你真的不陪我一起去啊?”
“我去干什么,品牌方邀请的是你,不是我。”沈则琛已经习惯了他这样的撒娇,略显无奈道,“品牌方看中的不是symptom这个团体,而是你个人的商业价值,如果我们剩下的这些人去了,反而会显得不太好,像是故意来蹭活动的。”
“我又不介意。”季倾羽瘪着嘴说,“女朋友让男朋友蹭一下怎么了。”
沈则琛笑出声,看着他:“你是不介意,但是品牌方介意。”
“上次哥哥你出席代言活动的时候,我不是也去了吗?”
“那个不一样。”沈则琛解释道,“那次是主办方看在公司的面子上才允许你当特邀嘉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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