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去一个人,以至于观察能力特别强,加上理解力和表现力上颇有天赋,通过肢体动作、微表情,他总能演什么像什么。
可一旦到戏外,七窍玲珑秒变一窍不通。
郑秋俞完全不知道他的经纪人在想什么。他甚至都没听到他在说什么,仍然在自言自语:“可是他为什么不认识我?”
王喆是个急性子,快要被他前言不搭后语的状态逼疯:“你到底在说啥?”
“我找到了,救我的人。”
“救你的人?”王喆愣了愣。“你是说,在伯明翰那次?”
一年多前郑秋俞在国外拍电影。他有个毛病,入戏深,出戏难。那次电影拍完,心情动荡很大,他甩了助理自己驾车出去散心,结果误闯一个治安很差的街区惨遭抢劫。
是一个亚裔面孔救了他,不仅帮他打跑了那伙儿黑人,还把他送去急诊,挂号付费一条龙服务,可到天亮时,郑秋俞昏昏沉沉打了个盹儿,醒来后,人不见了。
王喆赶到医院,屁股还没坐热就被郑秋俞从病房赶出来找人,连找了三天也没找到。
郑秋俞责怪他办事不力,接连一个月没给他好脸色,可是能怪他吗?看看郑秋俞给的信息:
男的,中国人,很好看。
亏他一个脸盲倒能看出人家好不好看!
“你说常宁是救你的人?不能吧?”王喆不大信。别是看人家常宁漂亮,联想起来了。
“没错,我不会认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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