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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吧。”坐外面的梁渠主动当她助理,帮忙把证据交了出去。
这份?s?证据是唐秋水做的。里面是广大读者对但书作品的评论,她把这些评论截图打印了出来,还做了数据分析:
“有近80%的读者认为涉案作品的故事性很强,情节流畅,并且能从中学到很多东西。其中的肉,也就是所谓的性行为描写,只不过是锦上添花,只占很小的篇幅,是为推动剧情服务的。”
法官简单翻阅了一下,问被告意见:“被告当场质证吗?”
两位民警对视了一眼,看向唐秋水:“这些是全部的评论吗?”
唐秋水如实回答:“不是,是随机挑选的一部分。原告的作品受众太广了,不可能把所有的评论都收集起来。”
被告质证:“因为是电子材料的复印件,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无法确认,关联性亦不予认可。需要提醒法官注意的是,被告查到,原告的代理律师之一是原告的忠实粉丝,经常在原告的作品评论区出现,并且一直管理着原告的超话,两个人存在除委托代理关系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所以不排除原告代理人在收集这些评论时存在很强的倾向性,片面地收集对原告有利的评论,该证据的证明力有限。”
唐秋水微笑了一下,不再多言。
法官问双方还有没有其他补充意见,被告说没有,唐秋水说有。
她看向旁边的柳声:“希望法官能给原告本人一个陈述申辩的机会。”
柳声把交叉在桌肚里的双手拿出来,紧张地咽了咽口水,一时词穷。
职业使然,性格使然,比起语言,她向来更喜欢用文字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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