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绘夜间施工的野蛮,投诉无门的绝望,身心俱损的痛。并生动形象地把自己比作著名心理学实验中那只“习得性无助”的狗,明嘲暗讽执法机关的行政不作为。
唐秋水打开了修订模式,最后却一?s?处都没改。
因为不知道怎么改。删削,舍不得;添补,狗尾续貂。唐秋水第一次觉得,专业的法律语言在通俗的大白话面前占了下风。
这已经不仅仅是一份起诉状了,它更像是陈情令,出师表,读来令人亢奋,动容,乃至潸然。
唐秋水只让滕怡静把手里的证据材料整理好,上了法庭,证据比诉状更重要。滕怡静收到后表示会尽快准备。
行政诉讼的立案并不容易,唐秋水以为这个案子近期应该不会有什么进展了。
可还没过两天,梁渠就把她喊进办公室,要求她去做一项法律检索,检索内容与政府信息公开和国家秘密有关。
就像是在……为写答辩状作准备。
滕怡静的诉请是要求法院判令街道履行信息公开的职责,公开社区管理办公室开具的谅解协议。而街道开给滕怡静的书面答复函上,写明该协议属于国家秘密,故不予公开。如果去法院,那么被告方街道也一定会坚持这个观点到底。
梁渠突然给她布置这个检索任务,像是已经确定了滕怡静要提起一桩政府信息公开的诉讼一样。
可是怎么会,滕怡静的材料不可能这么快到法院的,她还在准备证据呢。
当然滕怡静的诉讼进度唐秋水不可能和梁渠说。她有本事做内幕交易,可梁渠只是普通券商,信息不对称,需要一定的伪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