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欺。
她终于控制不住撸毛茸茸的心思,一把将沉甸甸的兔逊抱在怀里,极尽宠爱地撸了一遍,感受着被加厚棉絮包裹的幸福,她更是幸福地将脸埋在了它浅灰色毛须的柔软小腹前。
被狠狠‘疼爱’了一遍的兔逊愈发无力,懒散地撑着四只小爪子,尾巴仍下意识挡住自己的私密部位。
黎乐享受了好一会儿,又道,“我想摸狐狸可以吗?最好是那种红色毛发的狐狸。”
白梵许久没有被她这么抱在怀里过,忍不住伸展了一下四肢,黎乐眼眸微动,又在他爪子上按了按,而他尾巴也无意识地甩了甩。
不过,他听完黎乐话后,又从她身上跳下,在一旁沙发空位上快速变成了一只火红的狐狸。
这个红狐狸是真正字面意思上的‘红’,就连黎乐都不知道他真能变出这种惊艳的颜色,火红如火宛若灼灼燃烧的烈焰,是现实中无法见到的那种。
她眼底不自觉露出一抹痴迷之色,怔愣地看着他即使变成狐狸也依旧显得清俊的面容,突然之间理解纣王了。
狐狸如此之美,眼尾拉长的狭长眼睛又勾着一股魅色,勾人心魄,谁看了不会动心?
黎乐几乎沉醉了好一会儿,才呆呆地伸手摸了摸他身上愈发柔软的毛发,像这身皮毛带给人的感觉一样,温暖又迷人,触手时只想细腻地感受其中的柔软。
黎乐体会到了温柔乡一词,被毛茸茸地狐狸尾巴圈着手腕也不觉得热,反而再次将它抱在怀里,又爱不释手地摸了好一会儿。
这次比兔逊的时间还要长,而白梵也知道她好像更喜欢自己现在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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