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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位同村长辈都亲切地叫他小朗,无一例外地夸:
“这小孩可好了。”
“勤劳懂事,看到我们就喊人。”
“作业做起来特别快,在学校就能写完,根本不用家里面边操心,反正忙的时候哦,放学回来没事了还主动帮我们干活。”
谁都想不到会发生这样的事,语气里皆是惋惜。
有个白发老头呷茶感慨,“他老子千不对万不对,也不该杀了他啊。”
“他难道不该死吗?”旁边沉默擦桌的女孩突然出声。
陈栖注意到她,询问她关于于朗的事。
她说她是于朗的初中同学,但没考上高中,所以辍学在家做杂活。
“于朗人很好。”她叫宋晓月,跟于朗做过半学期同桌:“我有一次来月事,弄在椅子上,其他男生看到了都取笑我,把我椅子搬走,传来传去不给我。于朗就抢了回来,还去厕所打水替我把椅子擦干净。”
说着说着,她红了眼眶。
“他很用功,一直是第一名,我们班主任特别喜欢他,经常在班里当众夸他,说他必成大器。”
她也以为会是这样。
初中毕业后,他去县城读高中,宋晓月一直偷偷关注他,得知他高考成绩很不错,被苏省省会的医大录取,她打心眼里感到幸福。
因为初中时他就在作文里写过,他想从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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