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但他高大且沉重的身躯的确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被她拽着走了。
他只是不想反抗而已。
周严心想,他已经反抗得够多了,拒绝得够多了……他总是告诫自己不要产生觊觎小姐的想法,但如果他足够诚实,他就该承认: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迷上了她。
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她每次看见他恭敬地为她打开车门时,都会对他笑着说谢谢、只是因为她愿意向他分享自己喜欢的食物、替他被雨水弄脏的衣服打抱不平、还告诉他不必在她面前太过拘谨。
她把他当做周严来对待,不是一只随叫随到的家犬、不是一把披荆斩棘的长剑……而是一个平等的、拥有自主意识的人。
所以就这样吧。
他想要用自己唯一被小姐看中的、无法配得上她的低贱肉体去满足她的一时兴起,即便这意味着忤逆少爷,即便他清楚药效褪去以后小姐会毫无留恋地丢弃他,他也愿意这么做。
他会因此而丢了性命,他知道的。
但那又如何呢。
一条狗的命从来都不值钱,他早晚都会死在陆家,相比起来,为了小姐而死或许还要更好些。
就当做,是他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