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都不会给于百川发消息,怕会收到他的消息轰炸。
烦归烦,但裴祺不得不承认于百川人挺好的。
很适合当朋友。
裴祺有个记事本,每天挑三件事记录。
遇见于百川的第一天,裴祺写:
交了个朋友,于百川。
认识于百川的第三百六十五天,裴祺翻回那一页,在他名字下划了条线,写:
莽撞,三分钟热度,每天都有使不完的劲。
这是于百川在裴祺记事本上的标签。
裴祺后面又一次翻回了这页,在他名字旁边标了个数字一。
在笔尖落到纸上的瞬间,这个数字一代表着——他是第一个吻上她纹身的人。
事情是怎样发生的?
裴祺记不太清,那天她喝得有些醉了。
于百川倒是还记得。
那天是聚会,他好不容易把文嘉柏那个醉鬼安置好,回到房间却发现门是开着的。
这层楼被他们包了外人上不来,于百川没放在心上。
他喝得也有些多,大脑无法理智思考,潜意识觉得又是哪个醉鬼晕乎乎走错了房,全然忘记了没有房卡根本打不开门这件事。
&nb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