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哥帮我养一个暑假行不,等暑假过后我一定把它接走。”
外套内侧的口袋里一只巴掌大的小白狗冒出了头,室友把它拎了出来,“听说这种蝴蝶犬,就算是成年最多也才二十多厘米高,一辈子都可可爱爱。”
“猛男就应该喜欢这种毛茸茸!”
作者有话要说:
*来自《狗的礼赞》[美]佛斯特
第4章
住在离山林近的地方的人们早起是很正常的事,在城市里的人们贪睡恋床,他们醒来的时候不是清晨,而是早饭时间。当人处在自然之中,清晨的力量可以被闻到、听到和看到,所有的一切都在刺激人的感官,把人从睡梦中唤醒。
狄绍原本以为自己起的已经够早了,没想到岳父和自己的小儿子起得更早。
他下楼的时候听见两人在沙发上念着书,那是一本用第一人称写狗的生活的书,模样看着非常温馨,如果不是听到念的内容是在故意内涵自己的话,他愿意加入他们。
热牛奶放在茶几上,外公手里捧着书,若无其事地给自己小孙子上眼药,“我虽生于贫贱,但这一生仍是多姿多彩的。我出生那天真是乱哄哄的,一下子我就添了13个兄弟姐妹,而我的母亲显然还没做好准备。”
“它毫无经验,老是抱怨睡眠不足、长疹子,还得了产后抑郁。过了不久,在我们刚刚能够站立,对这个世界眨眼时,它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这就是我初次体验到生命的黑暗面。”*
外公夹带私货解释道,“每个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上都不会一帆风顺,总会遇到风浪和挫折,但只有看过黑暗才会走向光明,芒芒虽然你妈妈不在你身边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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