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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是!”
“你就是。就好像你描写了在巴黎见到的那个金属制成的又大又高的建筑(埃菲尔铁塔),却没有告诉别人这个地方值得一游。”
这样说很不公平。我把我看到的以及霍桑说的几乎所有东西都写下来了。当然,对于描述的细节,我必须有所取舍——否则这本书会长达数千页。就拿阿德里安·洛克伍德的房子来说吧,我提到过他喜欢吃越橘,不是因为越橘一定与犯罪有关(几乎可以肯定它们与犯罪无关)而是因为它就摆在桌子上,所以似乎值得注意。同时,我没有提那天早上他刮胡子时划伤了自己。他的下巴一侧有条划痕。当然,如果这条线索有意义,比如他之所以会划伤自己,是因为在谋杀理查德·普莱斯后他的手一直在发抖,那么我就会把这个细节写进第二稿里。我就是这样写作的。
“那我怎样才能帮到你?”我问他,“你可以告诉我,我描写过,但又不知道其具体位置的埃菲尔铁塔,到底在哪里吗?”
“好吧,戴维娜没完没了地跟你说,生活中没有男人她就什么都做不好。我觉得这个有点意思。”
“她是单身母亲,有一个十几岁的儿子。”
“我说的不是这个。”
我们穿过皮卡迪利街,一直走到克松街,朝阿德里安·洛克伍德的办公室走去。我发现霍桑突然停了下来,盯着正前方一座现代化的六层大楼边缘的一角。前门上写着莱肯菲尔德大厦。这就是洛克伍德的办公楼。
有一个人站在那儿,抽着烟。那个人头发湿漉漉地垂着,穿着一件轻薄的石色雨衣,半边脸上有个印记。但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副蓝色眼镜,我们离得这么远,他的眼镜也相当醒目,像是小孩才会戴的东西。看起来很不真实。
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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