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廊柱上。他比格伦肖瘦弱、矮小,留着几缕沙色的头发,还有小胡子。他穿着一件棕色皮夹克,就像一部老电视剧中的人物。他跟卡拉看起来就像是《侠盗双雄》。“警官,他在里面。”
“谢谢你,达伦。”
格伦肖先进去了,没有留意墙上的画,这些画与楼下的完全不同。我在大学学过艺术史,认出了艾里克·拉斐留斯的水彩画和艾里克·吉尔的系列木版画——是艾里克两人作品集。房屋的顶层都比较正常,地板上铺有地毯,布局更加封闭。格伦肖敲了敲达伦指的那扇门,没等回应就进了房间。这是一间藏书室,里面到处都是落地书架,被两扇窗户隔开,窗外能看见街道,墙上还安装了一台宽屏电视。地板上有两张白色真皮沙发,几张玻璃桌和一张假的斑马皮地毯——也许应该说是人造的。
斯蒂芬·斯宾塞弓着腰坐在其中一张沙发的边缘,周围摆满了他和普莱斯的合影。他穿着一件皱巴巴的亚麻衬衫,一条淡蓝色的灯芯绒裤子和一双休闲鞋。他三十多岁,比丈夫小十岁左右,双颊红润,金发顺滑,如果眼睛没有哭肿,一定很帅气。他身材修长,天鹅般的长颈凸显了他的喉结。他手里拿着一条手帕,我注意到他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金戒指,跟霍桑给我看的理查德·普莱斯的戒指一样。
我们五个人挤在房间里,格伦肖探长一屁股坐在另一张沙发上,两腿岔开。霍桑走到窗边,我站在门旁,肩膀靠在墙上,故意将夹克后面的字藏起来。达伦跟着我们进来了。他站姿随意,拿着一个笔记本和一支笔,很是神气。
“斯宾塞先生,你感觉怎么样了?”格伦肖问。她试着表示同情,但她的语气是居高临下的,仿佛正在和一个刚在操场上摔倒、擦伤膝盖的孩子说话。
斯宾塞说:“我还是不敢相信。”声音充满悲伤。他把手帕抓得更紧了。“周五我见过他,跟他说了再见。我做梦也没想到——”他戛然而止。
达伦把这些都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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