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本就不多,宁归帮忙取了几瓶老主顾存在这里的酒,便坐在他的小办公桌后无所事事起来。
他抽出一张作废的订单,拿笔画出五线谱,开始在上面默写自己期末考试准备的曲目。
按照很多穿越小说里写的,穿越世界和原本世界的时间维度并不互通。等他想办法回到现实后,没准还在那个下水道里。
这么长时间没开嗓,要是再忘了旋律,别说保住专业年级第一的位置,估计连完成度都要画个问号。
“大生意来了!”
递单的招待砰得一声推开门,宁归刚把乐谱压在本子下,那人已经快步跑到他面前。
“四瓶黑麦酒,还有四瓶茴香酒,还有”
他像报菜名一样念出一长串名字,递来的订单上写得密密麻麻,粗略看上去至少有二十几瓶。
这就是至冬人吗?工作日也要聚在一起,一醉方休?
“愣着干嘛,快去准备呀!”招待催促道,还不忘感叹,“真没想到,那位先生年纪轻轻,出手居然这么阔绰。”
这么多酒都是一个人点的?宁归拿起单子向库房走去,莫不是酒鬼投胎吧?
“好了没有?”又一个招待推门进来。
“我刚把单子送过来,哪那么快。”
“那位先生又给了塔莉三万摩拉的小费,我看塔莉人都快粘在人家身上了。”
“多少?!”
“你没听错,是三万。她分了我两千,让我来催一下酒。”
“你替我等一下,我先走一步。”
“喂!你去哪儿?”
“去拿小费啊!”
宁归推着车子出来,被留下的那名招待正无奈地叉着腰。
“都准备好了?”他问。
宁归点点头。
“多谢,拿去买瓶小麦酒喝吧。”他向宁归抛出一枚金灿灿的硬币。
宁归抬手接住,摊开掌心,看到上面标着数字“500”。
苍蝇也是肉,他这样想着,把硬币塞进胸前的口袋。
他抽出那张未写完的乐谱,继续默写。
而酒吧大厅,则是实打实的歌舞升平。
起初懒洋洋吹着爵士乐的四人乐队已被换下,情绪高昂的歌者站在舞台上,凑近小喇叭形状的扩音器。
“接下来这首歌,献给今晚全场消费最高的先生!一首《野猪之歌》,希望您喜欢!”
轻快而紧密的吉他前奏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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