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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有赫尔墨斯的金鞋就不用这么累,早知道在他沉睡于我身侧时,就该将爱情的火扎入他的骨头里。”
有赫尔墨斯的守护,他也不用这么狼狈这么丑陋地赶着路了。
——
雨夜的风黏在厚实的斗篷布料上,沉甸甸地坠着水,泊瑟芬跨坐在编织华丽的鞍布上,手持缰绳夹紧马肚,压低身体快速往前奔跑。
她的骑马术是在冥府学的。
哈迪斯的几匹黑马经常在中央庭院散步,她在长廊上的时候,它们就挤过来,让她摸头。
后来她就牵着它们散步,再后来就试着骑了骑,发现竟然不会摔就自然学会了。
所以冥府真是她最好的学校,哈迪斯与冥神们在非常短的时间,就将她这种对这个世界认知为零的人,给拉扯到勉强能存活的地步。
无月的黑夜,她看不到任何路,也被雨水糊了双眼,只能靠着阿波罗送的马行走。来到一个岔路口的时候,她一拉缰绳,马立刻停下。
她轻声喘着气,肺部跟被火灼烧一样疼痛起来,连带胸口也翻搅着。她打开一小瓶药,长颈的陶瓶子,绘着阿波罗打战皮同的画像。
这一袋子药也是临行前,从阿波罗那里用黄金换来的,她全部的积蓄差不多都用在这个光明神的身上了。
虽然对方看起来一副硬塞白送的架势,她还是不敢真的收。看来她在冥府还是活得过于自在,她给哈迪斯的贡品真的少得可怜。
药物效果很好,但是药效也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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