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面,我会的菜不多,这是从blukin父亲那里学来的,他们家祖祖辈辈都生活在意大利,味道很正宗。”
斯庭隐瞒了一些学菜的原因。
学这道红烩牛膝,是因为斯仲豪爱吃。
当年从医院回来后,斯庭就跟nil学习了这道菜,他要讨好斯仲豪,要向他表明自己一心一意的忠心。
他必须要让斯仲豪觉得高兴。
少年站在炉灶前,半生不熟地握着锅铲,因为牛肉的腥臭味阵阵干呕。
那天之后,他不能再吃荤菜,甚至连饭都不想吃,把一日三餐缩减到了两顿,晚上也尽量只喝牛奶或吃水果。
“你要不吃的话,bss肯定会不高兴。”nil善意地提醒,“就算硬塞,也要把肉塞到嘴里。”
斯庭边学着怎么做红烩牛膝,边把做失败的食材,乱炖之后,塞进肚子里。
塞了吐、吐了塞,让身体一遍遍的进行着残忍的脱敏反应。
他这辈子都不想再碰红烩牛膝了,可这是他唯一的拿手菜。
讨好人该怎么做,斯庭不知道,他只讨好过斯仲豪,也只能复刻讨好他的那些手段,让陆南之开心。
事实上陆南之也真的很开心,她咬了一大口牛肉,肉质软烂厚实,入口先是清新的柑橘风味,接着是辛辣的蒜味,吃到后边还能尝出酱汁里番茄的酸甜和葡萄酒的醇香。
食物安抚了睡眠不足肉体上的疲倦,陆南之一连吃了三大块。
“好饱!”她放下叉子,满足地舒了口气,“要是有一碗饭就更好了!”
“我做了汤烩饭,但味道一般,要帮你盛吗?”斯庭急忙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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