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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微拎着酒瓶晃晃悠悠回家,倒在沙发里动弹不得。
她生平头一回在同一个男人身上反复遭遇挫败,说来真是费解,他到底怎么想的,对她一丁点兴趣都没有吗?不可能,明微不相信。她没打算放弃,也不急在一时。
第二天店里来货,她心血来潮过去盯一会儿。作为老板,明微实在算不上称职,对便利店用心的程度还不如聘来的店长。
有时员工临时请假,她心情不错就自己过来守,没心情直接关门作数。监控形同虚设,员工摸鱼玩手机她从来不管,迟到或请假也不影响全勤。
除了性格懒散,还有一个原因,明微以前上过班,知道打工是一件多么令人厌恶的事。
她大四那年实习,和其他同学一样,制作简历四处投递,但比较荒谬的是,她去第一家广告公司应聘策划岗位,只聊了不到五分钟,老板进来打断hr,通知她面试通过了。
当时明微还有点儿事业心,想在工作上找到一些成就感,体验所谓奋斗拼搏的感觉。
她没想到上班第三天就被老板带去了饭局。
路上老板用鼓励的语气告诉她说:“待会儿都是重要客户,你好好表现。”
其实她一头雾水,刚来三天一直在小组打杂,什么项目都没接触过,表现什么呢?
到了饭店包厢,不多时进来两个中年男子,老板赶紧殷勤接待。
明微不知道该干什么,她是跟着上司来的,似乎也该跟他一样堆起笑脸,恭惟奉承?但她觉得很不舒服,笑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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