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问得很平常,就好像在问,早餐是要牛奶还是咖啡那样自然。
我不禁抬起视线朝他脸上望了一眼,reid直勾勾盯着地板,那眼神,我有点担心地板会不会给他瞪穿了。
“好呀。”我努力使自己的答案听起来就像“要牛奶”那样自然。
reid偷偷松了口气,微薄的唇角止不住笑意,“那我们进屋吧!”
我应了一声,从他口袋里拿出一串钥匙,打开了房门。
所谓同居,咱按照字面上的意思来理解,是指两个人住在同一间屋子里,只要达到这个标准条件,就算“同居”。
所以,不要想歪了,只是住在同一间屋子里,不代表是同一张床上。
reid有自己的房间,我占了临时的一间,每天正经的工作就是打扫房间以及准备饭食,至于不正经的,咳咳,没有什么不正经的。洗澡什么的他自己能搞定!
在他家里住的这几天,我才体会到reid平时究竟有多么忙,除了工作以外,这家伙还每天要读五本书,每天五本啊!我一星期一本就不错了,果然天才不能与正常人相比。感叹之余,不仅佩服起他的专注和执着,据说这是他小学时候的习惯,一直保留至今。
我也不是就那么闲着,虽然reid给我的“生活费”很大方,但是一辈子赖在家里不出去找工作是不行的,我在回中国的那段时间就想好了,我要在维吉尼亚州沿海的地方开一家咖啡厅,要有明朗的风格,充足的光线,还有好喝的咖啡。
对此,大天才spencer reid 博士给了我很多可靠也很多多余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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