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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林菀倒是安心下来,也按着李砚的提醒去给林毓准备上学要用的东西。
之前林菀收拾衣物时,她就发现李砚的春衫有些破损了,距离元宵节也没剩几日,元宵过后他也要外出求学了,这一去至少半个月才会回来一次,所以林菀便想着给他置办几件新衣。
镇上的成衣贵不说,更因为没有按照尺寸裁剪穿上身难免有不合适的地方,林菀便想着直接扯布给他做两身春衫。
林菀其实不会做衣服,但是隔壁的张氏可是个做衣裳、鞋袜的好手,有她在,林菀一点也不担心这两匹布会砸在自己手里。
再说那张氏一听林菀这是做给李砚穿的,哪会不用心教,是以,从初四买了布林菀便日日到隔壁去找她学做衣服。
就这样花了七八日,两件春衫终于做好了。
林菀将做好的两件春衫放在床上,起身去书房找李砚,他在家中时大多数时间都在待这里,所以找到他根本不费吹灰之力。
李砚一直不赞成死读书,小孩子即使读书也不能脱离童年的玩伴,他不想林毓像他小时候一样一心扑在书本上,所以今日他便放林毓出门去找他的好朋友栓子、虎子玩儿去了。
是以,现在家里就只剩小两口。
林菀进去的时候,他正在书案上写信,已经写到最后署名的地方。
这还是林菀第一次近距离看他写字,他的字跟他的人一样,劲瘦飘逸却又暗藏风骨,纸张上字迹工整、间距适宜,雪白的信纸上不带一丝污墨,让人一眼瞧见便有种赏心悦目之感。
从林菀踏入门内的那瞬李砚就发现她了,只是忙于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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