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十一点多,是他们平时最荒唐的夜场开始的点。
一屋子人都喝了不少酒,有人的手已经不老实地摸进了来陪酒的男孩女孩的衣服里,赵虔身边又是个肌肉猛男,他整个人都扎人怀里去了。
灯红酒绿,光怪陆离,酒气混合着烟味儿,房间里弥漫出来一种祝宗宁最习以为常奢靡淫乱。
这才是他应该有的夜生活,而不是穿着几块钱的破背心,酒没得喝、歌没得唱,窝在个小破沙发上撸猫撸狗,还特么得装穷。
祝宗宁有日子没有放纵了,刚就有点没收住,喝了不少酒,此时那点儿最原始的心思也开始蠢蠢欲动,身边陪酒的一个小男孩作势靠过来,他也没推出去,顺水推舟地接受了对方往下摸的手。
他一般不会把这种不知来历的人带上床,睡起来嫌脏,但这没妨碍他把手摸到人家裤子里面乱摸乱碰。
一块出来的玩的那几个已经有人拉着身边作陪的出去单独开房间去了,祝宗宁身边的小男孩十分卖力,胸口衣服全散了,挂在他身上喘得一起一伏,挺着往他手里送,也暗示他想要去开房间。
祝宗宁嗤笑一声,这些日子装穷装习惯了,差点都忘了自己不是真穷,但这回出来没带卡,就随手把手腕上那块价值不菲的表摘了:“送你了。”
怀里那小男孩立即眉开眼笑,喘得更卖力了,但祝宗宁的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摸出来一看,来电显示贺兰牧。
祝宗宁是真怀疑这人对自己是不是做了什么手脚,怎么每回他想找个陪睡的,他都能准确地掐着时间来横插一脚。
他呼出口气,把怀里那个橡皮糖似的黏着他小东西扒拉出去,起身到包间外接电话:“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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