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一张标准的美人脸。
她不是小家碧玉的类型,是难得拥有松弛感的大气。
阳光虽然看着明媚和煦,但照在身上却丝毫不暖和,黎芙裹上一件厚厚的粗棒针毛衣,就匆匆离开了公寓。她其实运气不错,刚读研的那会儿,剑桥新建的学生公寓刚好开放,于是她被分到了朝阳的房间,楼内的设施快能赶上外面的独栋公寓,什么社交活动中心、餐bar、咖啡馆,一一俱全。
上午,黎芙抓紧时间去图书馆又写了会儿论文,然后踩着点到了火车站,啃书太投入,都没来得及吃午饭,她只能在附近的便利店买了块面包,缩在中间一排靠窗的座位上,边咬面包边和教授沟通。
她其实是一个很爱玩的人,以往只要一周不出去社交,她就感觉浑身哪哪都不痛快,可连续多月繁重的学业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别说远足了,就是连伦敦都没去过几次,她天天抱怨自己都发霉了。
要不这样,她又怎么会答应吴诗去听毫无兴趣的演奏会。
每天对着一页页的尸体,她是真想看点活人了。
近50分钟的路程后,黎芙到了伦敦。
她看了看手表,见还有点时间,她去便利店买了瓶酸奶,在排队等结账时,她无意瞟了一眼旁边架子上的杂志,是一本伦敦的艺术类刊物,封面上是一名年轻的华人男子,穿着精致妥帖的浅灰色西装,只照到了大半身,所以一张清俊斯文的脸庞更为突出。
前面没几个人,很快就轮到了黎芙,在匆匆一瞥里,她只看到杂志上用漂亮的手写字体写上了封面人物的名字——
aidenchau。
从便利店走出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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