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事:“咱们仨分头行动,每天带去市场慢慢卖呗。”
吴老爹瞪他:“前阵子林煜文家的小公鸡一口气全卖给镇屠宰场的事,你知道不?”
“好像有吧。”吴朝仁挠挠后脑勺,他还没想明白其中关键。
吴老爹干脆挑明了跟他讲:“连林煜文都这么卖,你说到底是为什么。难不成是他不爱摆摊了?”
“不可能!”吴朝仁脱口而出。
林煜文喜欢闲着没事就去市里摆摊这事,村里人都知道。而且村里老头老太太也喜欢背着背篓进城摆摊卖菜,大抵也是跟他学的。
起初吴朝仁还不能理解,最好还是找稳定合作的食堂,再不济也去找市场批发商嘛,自己慢慢卖得卖到啥时候?
可后来吴朝仁自个儿去市场摆摊卖了几次,他也喜欢上没事自己去摆摊了,甚至吴朝仁也想过联系林煜文之前买二手车那商家,也给家里添一辆二手小面包哩!
自己摆摊一来是赚得更多,卖给食堂餐馆和中间商的肯定要给人家批发价,自己散卖就不一样了;二来不受约束,食堂餐馆批发商来买总要挑三拣四,品相差一丁点儿的人家都不要,净挑好的拣。
最关键的还是自己摆摊能积累客源。别看自己摆摊辛苦,可到底自家菜品质过硬啊,就算是品相差点儿的味道也比超市大棚菜强得多,稍微便宜一丁点儿顾客都抢着买呢。
这种情况下,自己摆摊卖菜货损就太小了。做生意货损小、能卖得出去,也就意味着能赚更多。一毛一块这么积累下来,小钱也能攒成大钱。
是以,老爹提出家里马上大批能出栏的小公鸡怎么卖,吴朝仁也是下意识想自个儿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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