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如今这个多事之秋再次发生,遇昌也不由得颇为愤怒。
此刻的遇昌还不知道讨虏军已经秘密登上胎湾岛了,此刻的他面对械斗之事,处理也不是,不处理也不是。
处理起来,必然会分心分力;但如果不处理,后方不稳之下对战事必然不利。
如果翻清朝时期有关胎湾的文献和档案,会发现在后期有这么一个词频繁出现——“分类械斗”,自乾隆四十九年此词首次出现在胎湾镇总兵柴大纪等人的奏折中后,“分类械斗”一词渐渐成为了驻台官员上奏清廷奏折和上谕中常用的专有名词,到了道光年间更成为清政府的官方用语。
“分类械斗”,这个词大部分人从表面应该能理解其意思:以地域,宗族等因素划分的不同群体之间的大规模斗殴。
这种斗殴自古就频繁出现,通常是由于对某些资源比如土地,水源,矿山等的争夺引起的,即使是到了现代,“械斗”这一陋习仍没有根除。
其实在清代,不同群体间的大规模械斗在很多地区都频繁出现,最著名的便是两广地区的“土客械斗”,这种械斗后来甚至催生了“太平天国”这么个怪胎,可为什么“分类械斗”一词会成为胎湾地区的专用术语呢?
这主要是和胎湾地区特殊情况有关,清朝胎湾地区械斗之频繁,治安之混乱可以说是全国首屈一指,令人瞠目结舌,后期甚至被形容为“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群体性事件屡禁不止….
特别是到了清中期之后,中国人口膨胀,大陆地区人地矛盾激化,在这种压力下,清政府放宽了“渡台禁令”,这使得乾隆后期和嘉庆年间,大量大陆闽粤两省为主移民涌入胎湾,这些移民通常是抱团而来的,而先来后到的各移民团体因争夺各类资源,如土地分配,灌溉水权、争取垦地、建屋盖庙等,频繁爆发冲突。
男女比例失调,政府公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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