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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程煜对于女孩子,会有什么看法。
她看向程煜,想从他脸上找出蛛丝马迹的痕迹来,可他却只是笑着点头,半点都没露出不快来。难不成,他真的不介意是个女孩子吗?
他们这个小县城离海市比较近,受那边大城市的影响,小姑娘的待遇比别的地方要好上很多。至少村子里的那些女孩子,再怎么样,都是能够上到小学的,学的好一点就能上初中和高中。
比起那种生了女孩子就扔掉的地方,他们这边已经足够好了。那些十分想要男孩子的人家里,会把孩子送掉,送给没孩子的家里养,听着不人道,但至少没把刚出生没多久的孩子往马路牙子上一丢就走。
他们的做法当然是错的。
只是在两者对比的情况下,看起来更好一些。
上辈子宋知玉带着晚晚,有不少人给她做介绍,让她把孩子送走,就能给她介绍一个条件更好的。她长得好,又上过高中,识文断字的,哪怕是二婚,那也是有不少人愿意的,就算是非要带个小姑娘,那也不成问题。
反正,二婚还能继续生嘛。
宋知玉动摇过,可见过几个人后,她就不愿意了,专心致志地倒腾自己摆摊的小生意,各处打工卖货赚钱。
她怕他们对晚晚不好,更怕他们不会像介绍人说的那样,会成为她未来的倚靠。
程家带给她最深刻的教训就是——不要去依靠任何一个人,要拥有主导自己生活的???能力。靠自己赚钱,才能站起来,不会被人说赶就赶出去。
程煜可不知道他媳妇心里还有那么多弯弯绕的担忧,等护工走了之后,他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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