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尸体。
那天,她正好十八岁。
林华到昼山打工的时候,林循只有七八岁。
这期间,除了每个月寄回的信件、生活费,他从来没回过青原。
跨越好几个省份,一千多公里的距离,不论是什么样的交通方式都不妥当——要么费钱,要么费时间,都不是他能承受的。
这样算起来,她已经有十年没见过他。
何况,在青原的时候,年复一年的焦灼等待;来昼山之后,三年里大海捞针般的寻找……
无数次抱着期待和幻想,又一次次破灭,心里其实隐隐地猜到过结局。
如今尘埃落定,本应松口气的。
所以,林循在从学校过去的路上,以为自己不会有多难受。
可当她亲眼看到他,突然就没绷住。
那尸骨被埋了那么多年,皮肉腐烂严重,已经没有任何可辨认的特征了,只有脚上那双鞋还能窥出当初的模样。
林循认出来,那是他失踪的前一年春节,奶奶寄过去的。
为了做这双鞋,奶奶带着她翻山越岭去镇上,特意买了最好的橡胶底,在家熬夜做了两个礼拜。
林循蹲在那荒芜山头,没表情地盯着那具面目全非的躯体。
眼泪大颗大颗砸进旁边翻挖上来的新泥里,她倔强地伸手擦掉,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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