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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尸体腐烂得比较慢,如果真是第二种情况,林鹤知迅速思考着——最早也是去年死的。
可是,狗吃到骨头的地方,到底在哪里呢?
侦查民警派出去了十几对,拿着毛毛的照片,挨小区询问是否有人曾见过这样一只流浪狗。陨石边牧,怎么说都是肉眼识别度比较高的品种,虽说最后变成了泥水落汤鸡的模样,她在刚走丢那几天应该还有点“狗样”。可奇怪的是,从紫藤花公园到河道步行街,就没有人说见过这样一条狗在游荡。
不过,说到底,辖区内没有发现死者遗骸。没有死者,自然也就没有案子,队内状态整体比较轻松,大多把这当成一桩奇闻轶事来谈:“你不要低估流浪狗一天能走的距离,边牧也不是小型犬,一天跑十几公里都是有的。可能最开始走岔了路,跑到山里面去,又溜达回来了。”
可是,林鹤知总觉得自己无法被这句话说服。
但凡这狗有能力独自跑去十公里外的山上,吃了骨头再回来,怎么可能找不回家?
林鹤知再次调出了毛毛刚被找到时的照片,放大,仔细研究,试图从毛毛身上找出蛛丝马迹。很快,林鹤知注意到一件事——
毛毛的脚。
那天在河边上看到的那些流浪狗,头顶心和背部都相对干燥,主要是四肢,以及腹部的毛,一茬一茬地黏在一起,湿湿的,仿佛沾了水。可是,毛毛刚被捡到的时候,脑袋和身上,看上去好像是淋了雨,可脚背上与腹部的毛发却相对干燥。
宁港四月多雨,下一阵,停一阵,路边积了不少水,所以,流浪狗腹部和脚应该更容易湿才对,可是看毛毛这个脚,根本就不像是奔袭过十几公里去山区刨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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