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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过头,面前的帅哥长一双漂亮眼睛,水灵灵泛着光,即刻引燃一段相当不舒服的回忆。
程诺文的炮友范围还挺广,聚起来不知道能不能凑出个棋牌室。
帅哥伸出手,“很久没——噢,我先自我介绍。”
对方毫不见外,与丁昭交代姓名职业,问他怎么来医院,生什么病了,还想借丁昭的打火机。
丁昭停几秒,递出去,跟着自己也点上一支。
“上次我们碰面,还在程诺文家呢,”帅哥说,“不好意思啊,头次认识居然是那种场景,现在想起来还怪尴尬的。”
丁昭看他乐呵呵的样子,显然没在真的尴尬。
“我已经搬走很久了。”
“哦,那就是前室友。”
帅哥读懂他这句话中的疏离,大致猜到些因果关系,眼珠转得飞快,“我和他也好久没见了,上次在他家,真是气死我了。那天他来个电话,喊我过去,我以为他忙完想找人娱乐,结果去了,他和我说要在客厅做。我怕冷的嘛,不过那天他看上去心情不太好,就迁就他一下,衣服刚脱,你就来了。”
丁昭怀疑他是不是缺根神经,哪有陌生人一上来主动分享这种事,当即眉头一紧。帅哥见了,勾起嘴角,“所以你也不止是室友吧?”
“……”
“后来回房间,我问过程诺文一样的问题,他不肯答,突然和我说没心情,不做了。本来想走的,被他拉住,让我帮个忙留到早上。我答应了。最气的是第二天,我好心帮他遛狗煮早饭,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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