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
贫瘠的土地,困苦的百姓。
哪里有如今这欣欣向荣的景象?
郡守和师爷都非常的感激裴铮,若是没有裴铮,雍州现在还不知道是什么样,诚然裴铮有身份的便利,可若是不作为,同样不会有什么改变。
“但现在不会了。”朝朝轻声说道,“雍州的百姓们,都很感激你,我从前不知道雍州刺史是你,但是也听说过很多关于你的事迹。”
那些听说,基本上都是徐云跟她说的,朝朝不是一个爱交际的人,但因为要随着徐云一块儿做生意,所以多多少少也会强迫着自己去交际,融入人群。
那时候她就听到了很多关于雍州刺史的传言。
比起丰功伟绩,大家其实更喜欢听的是一些秘密,比如刺史大人的夫人,比如刺史大人为什么独自带着孩子。
也因此闹出过不少的笑话来。
朝朝回忆起这些事儿的时候,根本没有想过要告诉裴铮昔日自己的误会,只是和他说起百姓们对他的爱戴。
朝朝本以为,裴铮是不会在乎这些事情的,但他亲眼看到裴铮的脸色一点一点的有所改变,以肉眼可见的有了变化,耳根处染上了浅浅的粉色。
朝朝看着看着,忽然觉得有点儿想笑。
她可还记得,方才和裴铮一块儿喝酒的时候,他是一点儿变化都没有的。
没想到竟然是在这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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