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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这么肯定,我想,我们可以以交往为前提,试着接触一段时间。”
第30章 第三十阵风
◎程老师,谈恋爱绝对比你那些书有意思。◎
关于共情能力, 准确地说,应该这么表达:程如珩是个慢热的人。
他能够轻易地感受并且理解一段感情,但当他自己试图建立这种感情, 则需要相对漫长的过程。譬如,他和薛瑞婕相识数年, 才成为朋友, 帮她照顾猫咪。
也有若干年都无法变得亲密无间的,譬如他和父母。
程如珩能够和人谈笑自如, 可退出社交场, 回到独处时,他会感到更舒适。所以他爱看书,那是全然属于他一个人的时光。
这应当是, 作为成年人,为自己戴上的面纱。
程如珩自知,这样的性格缺陷,并不适合豢养宠物,更不适合谈恋爱。
那是两个人的情感与生活全方面的牵扯, 和跟导师做课题, 和给学生上课, 和与同事交流, 都不一样。
显而易见, 一个活得太自我,太有想法的男人,和女孩子——以向楠的年龄和脾性,或许可以如此称呼——谈恋爱, 需要深思熟虑。
提出那句话, 是他思忖再三后得出的决定。
他们认识不算久, 进入恋爱关系,不该是件轻浮随意的事。
程如珩以为,只让女生主动,而不给予回应,不是男人所为,那么,给彼此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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