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想办法约他,但她似乎连一天两天都等不起了。
她要的就是现在,趁着想见他的念头最浓烈,最炽热的时候,去见他。
向楠当机立断,把拍子还给廖权杰,他说:“你不打了啊?”
“嗯。”
她把外套拉链拉上,低头在手机上编辑消息,口上说着:“我要去找他。”
廖权杰没反应过来:“谁?”
“程如珩。”
光是念这三个字,都觉得心泡在蜜桃酒里,软软的,醺醺然的。
“牛逼。”廖权杰都要对她竖个大拇指,“你都不知道他有没有空,会不会答应见你,你就说要去找他。”
“管他呢,试一试。”
既然是真心喜欢他,既然是真心想见他,那就去见呗。
反正,她又没什么输不起的。
第25章 第二十五阵风
◎生命在于静止,长寿在于懒散。◎
向楠这人, 不少时候都比较冲动,兴趣转移得快,属于多血质的人。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但从小到大,不管吃了多少苦头, 行动还是会比脑子快一步, 还好,她运气不错, 没出过大事。
只是在年纪稍长之后, 偶尔能冷静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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