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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知道自己有病,而且以此为荣。
有病的人,却可以被身边最优秀的异性喜欢,不是她魅力的最大体现么?
况且她一直觉得,他也是享受的,不然早就跟她分开了,又怎么会一次次退让,一次次配合?
其实被一个有病的人控制,进入一段非常规的爱情,不是也很有意思吗?
再者出身有什么好骄傲的?她同样可以把他踩碎,再亲手把他拼起来,拼出一个只属于她的徐知凛。
还有他的名字,身边熟悉的人大都叫他徐凛,她喜欢叫知凛,不带他的姓,跟他是谁家的儿子孙子没关系,她要的是这份独特的亲密,要的是比别人更亲昵的亲昵。
知凛多好听,最后一个字,舌面擦过上颚,像是弹出来的发音,然后看着他,笑眯眯看着他,直到他耳朵红,脸也红。
这个人是真的傻里傻气,她说什么是什么,稳稳接住她每一分脾气,
还有他太害羞,所以她可以大胆一点,比如接吻的时候舔他的嘴唇,带着直接的性意味。
多有意思,白净斯文的少爷,却一天天被她吸引,一步步对她妥协,甚至只要她说,他就愿意放弃优渥的条件,跟她逃到最南边。
然后脚不沾地的少爷,跟她一起打工,一起赚那点小钱。
他其实能赚得比她多,他对电脑硬软件都熟悉,可以去当网管,还可以去酒店兼职弹钢琴。
昂贵课时培训出来的少爷,钢琴这种东西应该是用来自娱用来陶冶情操的,却穿起地摊上的廉价衬衫,去赚那几个小时的表演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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