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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没有选择报警, 又因为监控显示在他进入到走出房间这个时间除了死者再没有看到有其他人进出,所以他说的在此时间段有人进入过房间并偷走了他财物的这个事件并不能被警方认可, 所以他被列为第一嫌疑人。
巧的是那个人是他入住酒店时发生过口角跟他住在同一层的客人,也并不是什么劫匪, 在他身上没有发现陶晏所说的遗失的财物,死者是窒息而亡,被藏在了床底所以他并没有发现异常。
监控也显示了两人在电梯里面争吵甚至差点大打出手的画面,陶晏说他只是拉箱子时不小心碰到了他,没想到这人不依不饶追着他叫骂,他实在忍无可忍也只是警告叫他停止辱骂,被旁边的人及时拉开,两人才没有进而发生肢体冲突。
陶晏的视角这件事根本与他无关,他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可是在警方看来不管是勉强称得上的杀人动机还是作案时间都具备了,现在只是缺少最重要的杀人工具以及人证。
目前发现的种种证据都对陶晏很不利,但陶晏是不怕的。他虽然不是特别懂米国法律,但也知道在没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谋杀案一定要有超强的证据支撑才能进行第一步立案环节,进而取证然后才是审理。但是他比较急,国内的事他还要回去处理,可是现在却被这事困在这,分身乏术。
但是江笙却想得没那么轻松,毕竟异国他乡遇到这种事法律避雷以及外国人的身份在触犯法律上本就比对待本国人苛刻,不管最后如何判定,最难的是审理过程,这种案子审理个两三年谁都拖不起。
而且死者好像还略有些身份,来头好像不小,家属第一时间就向警方施压,所以抓捕和取证才能这样迅速。
因为经调查死者也并不是陶晏说的贼,他的口共存在诸多疑点和,影响了法官和警方对其的好感信任度,这是非常糟糕的!米国案子审理法官的感官印象非常重要,这就等于失了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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