薯片的动作,“照庭你知道吗?”
“不知道。”
沈晚晚的语气已经不是羡慕能说清了,“照庭集团,我们榆海市前三的企业,集团董事长是他爸。”
“他妈创办的化妆品牌也非常有名,是上市公司。”
沈晚晚已经快列举不过来,“我们学校图书馆,教学楼,甚至体育场,有好多都是他们捐的。”
“凌云楼也是吗?”食指轻轻攥着表带,翁星声音很轻。
沈晚晚频频点头:“对呀,是他妈妈捐的好像。”
原来,将人打上鲜明无比的好生差生烙印也是他们主张的。
翁星那刻感觉自己好像从没认识过陈星烈。
八岁到十六岁,她不了解他的家境,不清楚他的父母职业,甚至连见他妈妈的面数也屈指可数。
抬眼,黑白分明的眸子里碎光点点,翁星看见了校门口榆树下的那个少年。
厌世,乖戾,眉目锋利而冷淡。
他应该是刚打完篮球,穿着一件红夹黑的13号球衣护腕没戴,只缠了一圈绷带在手腕上。
额间碎发漆黑,有汗,头发有点湿,跑步运球时大口喘气,耳朵和喉骨都微微泛红。
他半靠着树干,低垂着头,下颌弧度流利,指间燃着一只未完的烟。
熟稔的姿势,眉眼一贯冷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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