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视线中恍然惊觉一个被他所忽略的事实,不论康斯坦丁有多粗野不逊、脏话连篇,只要一开口就能使人意识到他乱糟糟的内里——在不开口说话的时候,康斯坦丁无疑有着光亮照人的皮囊。
这么说还轻率了。康斯坦丁是他有生以来见过的最美丽的人。没错,华生在这里使用的词汇是美丽。不是特别来形容人类的外表,“美丽”这一词汇可以形容任何东西。美丽是一种意象,一个概念。
康斯坦丁很美丽。
那是由重重细节塑造出来的。
他的头发柔黑,丰沛茂密如雨后疯长的野草,在光芒下反射着柔光。他的皮肤洁白无瑕,但绝不是婴儿般的柔嫩——那未免太脆弱、太娇贵了,何况一个成年人生着婴儿般的肌肤,就像须白齿摇的老人涂脂抹粉一般,倒也不是不行,可总让人有点毛骨悚然。康斯坦丁的皮肤健康,饱满,生机勃勃,仿佛一炉火束,源源不绝地散发着热意。他的浓眉飞扫额鬓,睫毛狭长,瞳孔圆如深潭。他的嘴唇淡粉,比较起其他部分来略有失色,却反倒幽谷般惹人遐想了。
康斯坦丁非常美丽。他的粗俗并未削弱外表的优势,反倒成了他魅力的一部分,华生暗地里认为这是所谓的“恶的魅力”,因为你不得不承认的是,有些人的堕落是极具有审美价值的。
“我们进去吧。”华生主动说,“你太显眼了,康斯坦丁先生。”
“是么。”康斯坦丁摸摸下巴,“啊,我太习惯被忽视,也太习惯看到美人,都忘记我自己也有张漂亮脸蛋这回事了。”
华生选择性忽略了这句话。
“是真的。你应该见见我那位混球。”康斯坦丁咬掉滤嘴,把烟丝塞进嘴里咀嚼,“他可是顶顶的美人儿。”
“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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