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西亚注意到那位游客有很长时间了。
她毫无顾忌地盯着他看,一点也不担心会引起对方的反感。她并不是唯一这么做的人,实际上整条街的行人都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或隐蔽小心,或明目张胆地欣赏对方。
太难见到这样的人了。
他穿着简单的浅色西装,款式休闲,最外面罩着件长及脚踝的驼色薄风衣。黑色的长发在脑后松松地挽起,几缕碎发垂落在光洁明亮的额头上。
那并非是引人注目的打扮,人却是个引人注目的人——怎么说呢?安西亚找不到什么特别好的形容词,只觉得这位游客尽管穿着打扮都十分现代化,却像是从十九世纪里走出来的绅士一般,文雅、温和,彬彬有礼,连脸上微笑的弧度都那么妥帖。
仿佛一出生就是用热牛奶、蜂蜜清洗,用云团般绵软的细绒布擦拭与包裹。
他看起来也很习惯成为众人瞩目的中心,泰然自若地站在街边,仰头打量着眼前的221b门牌。他甚至还杵着绅士杖,站立时两手优雅地交叠在手杖顶部——这个动作让他显得没有面貌那样年轻,却更为他平添几分魅力。
“你也是福尔摩斯先生的粉丝吗?”
安西亚忍不住搭讪道。
这当然是一句废话。他们旅行团的行程就是贝克街三日游,主打的就是通过游览了解福尔摩斯先生一声的经历,以及他那些精彩纷呈、险象环生的冒险故事。在场的每个人都是福尔摩斯的粉丝,而且还都是足以抽出时间踏上旅途,来到“圣地”朝圣的真爱粉。
“我其实更喜欢约翰。”对方说,他侧过头,对安西亚温柔地微笑,“福尔摩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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