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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景明直起身,他个头很高,比周眠还要高出半个头,这样居高临下地盯着人,深黑的眼竟比捕猎的野狼还要凶恶一些。
他说:“我是狗,那你呢?我那好兄弟大费周章养的金丝雀?”
“你就快要结婚了吧?我是不是马上该改口叫你庄太太了?”
“哗啦—”
泼水声在安静的办公室内骤然响起,近乎刺得人耳膜生疼。
高挑的男人抹了一把脸上湿漉漉的茶水,面色阴沉,深黑泛蓝的眼中凝聚寒潮,他一动也不动地站着,仿佛这杯茶水将他的筋骨血肉都浇铸凝固在一起。
周眠眼中的冷意仿若能够化成实质性的、能够叫人发疯的诅咒,他分明什么也不清楚、不明白,却依然能够将血淋淋的刀锋扎入眼前人的心脏。
“我和庄池怎么样,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别在我这儿发疯。”
丰景明闻言,僵硬的面容恍惚显出几分苍冷的白,他讽刺地笑了声,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周眠不理睬他的行为,眼神触及那泼水的茶杯,厌恶的转过身,不再多看一眼。
周眠和丰景明的关系几乎瞬间降至冰点,两人从前在公司碰见了即使氛围不算好,但至少也不是沉默无言的,但自从那日以后,两人即便是无意碰见了也是冷着脸擦肩而过。
其实这样的情况对于周眠来说与从前也没什么区别,在他看来,丰景明本身就带着几分纨绔子弟的劣根性,对方根本瞧不起他,如今只是撕破脸皮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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