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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棠老脸一红,双手从耳根一路捋到耳尖,手法相当熟练。
嗯……这兔耳朵还蛮好摸的。
越棠对小动物还是蛮喜欢的,不过以前工作忙没时间照顾,后来又发现墨沉渊是猫嫌狗厌的体质,所以始终没有养过宠物,倒是他会偷偷摸摸去猫咖或者朋友家逗一逗小可爱。
现在想来,不是墨沉渊招小动物讨厌,而是小动物的危机雷达比人类敏锐吧。
长耳朵灵巧的在手中弹动,细软的绒毛刷过掌心的纹理,带来细密的柔软和痒意。
越棠沉浸在撸毛绒绒的快乐里,过了一会嫌耳朵毛不够长,又伸手去够屁股上的短尾巴。大概是察觉了这个动作不太雅观,越棠及时住手,三秒后白光一闪,凌乱的衣服落地,一只雪白的小兔子蹲在衣服上快乐的打了个滚。
细软柔滑的毛发包裹着整个身体,随着他的翻滚抚过每一寸皮肤,越棠从来都不知道拥有一身毛绒绒是如此有安全感!
“呃……宿主?”系统用最快的宿主清理完病毒,又赶来准备给宿主拍照,结果发现宿主整个人都不见了,原地只剩下一只吸自己吸到直蹬腿的(蠢)兔子。
越棠终于在系统的呼唤声中回过神。
系统小心翼翼的问:“宿主,还要拍照吗?”
“拍。”越棠从衣服堆里蹦出来,对着镜子用前爪飞快洗脸捋毛,很快那只奇形怪状的炸毛兔又变回了漂亮的小白兔。
系统心情诡异的“咔擦咔擦”围着越棠拍了一圈,弄好立体投影后转进他的通讯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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