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进没有表态,待这次短暂的审讯结束之后,先和组员们开了一个小会,互相碰了下意见。
程爽说,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几个犯罪嫌疑人没有互相咬的。
也有组员问江进下一步部署。
按照程序,接下来要办理手续进行搜证。
但这个案子有个特别之处,那就是张大丰和周长生的遇害事件要追溯到十三年前,现在对三人住所进行搜证,对案件侦破的帮助并不大。
且不说三年间三人多次搬家,作为犯罪嫌疑人,谁还会留着对自己不利的线索呢,还留了十三年?
这部分江进已经考虑在内,和上级请示的时候也做了铺垫,行动可能收获不大,但该做的还是要做。
现在的问题是,口供方面三人都很配合,但在物证上缺乏直接证据,而大陆法律的原则是不轻信口供,要讲究证据。
至于黎湘、辛念、戚晚,也都在笔录时提到了十三年前留下来的账本和硬盘,不过那些都是从张大丰办公室里带出来的,只能证明她们去过,且将东西带出来。
但账本和硬盘里的内容与她们三人没有直接关系,那些只能用来指向张大丰和其他人的犯罪勾当,并不在湖底沉尸案的调查范围,将来会移交给其他部门。
就在专案小组对三人住所进行取证的当天,余钺将戚晚的笔记本电脑交给江进,并说道:“我在里面发现了一些稿件,也许会对案件有帮助。”
按照规定,在犯罪嫌疑人家里取证,一定要在有家属或其他与案件无关的人监督之下开展,这也是为了防止有“栽赃嫁祸”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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