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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是就好了, 靳寻这种人垃圾就该死, 我们什么都没有看到。
也有人说, 你们好好看他们的对话,黎湘是无辜的吗, 她知道这么多, 她是不是参与者啊?最低限度也是知情者吧?知情不报算不算包庇啊,那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吧?
有人叫着,天呐受害者有罪论又来了, 是不是只有“完美受害人”才能获得宽恕呢?请问如果你看到不法分子犯罪, 你就没有害怕和自保心理吗, 你就敢站出来声张正义吗, 那你第一个就会被灭口。湘湘支撑到现在,连活着都不容易,还要收集证据,还要直播举报, 还给了大众知情权,居然还有人在鸡蛋里挑骨头。
有人附和, 对啊, 你们没听到他们说什么替死鬼吗, 叫江秋是吧。再听听他们说的其他内容, 我去,多少条人命啊,这里面水太深了!我湘姐能活到最后,没有选择躲起来,已经很牛逼了好吗!
当然也有一些客观中立的言论说,不管怎么样,黎湘也有违法犯罪,她不可能脱身,她也要接受法律制裁。法律面前人是平等的。靳寻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辈子,这不就来报应了吗?
也有人说,不只是靳寻,很期待靳寻和靳家人如何狗咬狗,多咬出来几个,少祸害大众。说来说去最惨的就是普通老百姓。
还有人说,我还真不是仇富心理,是我一个朋友跟我说的——他就给这种资本家打工。这种资本家有一个算一个,只要查就没有清白的,少的都得坐三年,这都算比较善良的,那些操作过后还要判个二十年到无期的才是大多数。有一说一,做生意的要严丝合缝的合法合规,请问你还赚什么钱,你直接走慈善就好了呀。哦,连做慈善都是洗钱的经典套路了。
网上的讨论铺天盖地,与此相关的每一件事都被网友们拿着放大镜甚至是显微镜去对比,恨不得连个标点符号都要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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