块烤熟的孔爵肉,建议道,“此鸟颜色艳丽繁复,因此此地人都认为吃了它的肉能得到好运,刚刚的事太晦气,不如用它去去晦气吧。”
他不光建议终军吃,同样自己也吃。
眼看这块肉就要进嘴,闻棠连忙阻止:“别吃了。”
孔爵,就是孔雀,之所以制止,倒不是她保护野生动物,古代还没有这个意识,野生动物数量比人都多,主要是这种野兽里面的寄生虫含定多到无法想象……
“这里的人连鞋履都穿不上,能有什么好运?”
那人觉得闻棠言之有理,便不再吃了。
交趾的情况都快要乱成一锅粥了,偏偏还有人往里面加料,一个投降的土著将领拿出一把绿色小果子,试图分给众人:“这东西滋味辛香,将它与贝灰同食,可以提神止吐,我们这里的人都爱吃,诸位贵人不妨试试?”
这次大家都没接,而是转头看向闻棠。
闻棠:……
怎么西汉时期就开始嚼槟榔了啊!
闻棠摇了摇头。
于是众人摆了摆手。
博昌侯说不行,那这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这里的人豁牙漏齿,嘴唇通红,兴许就是吃这些东西吃的。
这里的蛮夷习俗短时间内很难纠正,唯一办法就是谪迁中原大量的七科徙过来,使杂居其间,建立学校、教其耕稼、制做冠履,设媒聘,教姻娶,刚开始可能有些困难,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一百多年后会稍知言语,渐见礼教,三四百年后就会归附大汉,心向中原。
在交趾呆了不到一月,不适应这里的习俗,无论是驻扎在这里的汉军还是处理安抚原住民的汉使,都变得跟个山猴子似的又黑又瘦,幸亏有硝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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