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上准备的荷包玉佩,帮沈溪年佩戴在腰间。
这样的少年郎,走出去站在那,都是极惹眼的模样。
裴度压下眸中阴郁,语气淡淡:“今日要出门?”
或许是小鸟的习性影响,沈溪年发现自己比起从前更喜欢那些亮晶晶又好看的金玉,美滋滋地对着镜子照了照。
“嗯,和子明去见见他说的那些人。”
“那部分伤残兵将?”裴度显然是知道这回事的。
隋家再人丁凋敝,隋家产业尚在,但隋子明看起来还是手中不阔绰,大部分原因就是他将府上的银两,一部分补贴了参狼军的军饷,一部分散给了那些伤兵老兵。
“对,养他们、或者说找个活计略加照拂,对商人来说并不难,但升米恩斗米仇,长期下去不行。”
沈溪年抬着胳膊对着镜子梳头发。
他向来喜欢扎高马尾,总觉得走路时脑后的头发晃来晃去的很有意思。
“对走南闯北的商人来说,花钱能买来的都是小事,而货物和自身的安全绝大多数时候就是最大的风险。”
“雇佣的临时护卫要么不堪一击,要么与贼人内外勾结,就连娘亲早些年也吃过这方面的亏,后面才渐渐组建了一波可靠的商队。”
“一些能力弱些的商人宁愿让出一二成的利,也要跟着大商队走,图的就是一个安稳。”
“不过这些大商队……”沈溪年透过镜子,对上裴度看过来的视线,有些无奈地笑了下,“也是花钱和过路的山贼流寇买安稳。”
“破财消灾嘛。”
“所以南北货物才会卖的这么贵,而边关地界更是难有商人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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