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或许不清楚这种行为的性质,觉得最多就是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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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必须告诉各位,张某某的行为相当恶劣,后果也可能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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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抗法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警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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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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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暴力抗法未造成严重后果(如执法人员轻微伤、设备未严重损毁),一般构成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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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暴力对象为警察且情节严重(如造成重伤、死亡),则构成袭警罪,按袭警罪量刑,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若致人死亡的按故意杀人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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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网上流传的消息不假,老胡觉得张某某涉嫌袭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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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建议该名交警同志提供相应的治疗记录,以供司法机关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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