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选择了活下来——为了让那个人知道,什麽叫活着。
他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枪在桌上,他拿了起来。
这不是为了处决他人,而是为了结束自己。
他只留下录影机,和一封信。
「不是报复,是补完。你的人权曾让我妻儿被践踏。现在,我会完整地,把那份痛还回去。」
警察破门时,发现那人四肢早已坏Si,败血症进入终末阶段。
尖叫声不绝於耳,他只能活着——带着截肢、带着疼痛、带着社会的凝视与报导——活着。
而他,则独自走上仓库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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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破碎的窗边,看着远方那未曾庇护过任何人的城市。
他举起枪,毫不犹豫地扣下扳机。
那年,他四十二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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